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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据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通告 2017年第104号),医用口罩属二类医疗器械。报关时需凭据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通告》(2020年第5号)要求,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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